四、承認開原軍在山東的全部權益,并加以擴大;

        五、九邊各地私人廠礦、鹽業(yè)改為開原與邊鎮(zhèn)合辦,附近礦山不準遼東貿易公司以外的人開采;

        六、開原情報人員進出路徑邊地,邊鎮(zhèn)須提供必要的便利,不得為難。

        平遼侯滔滔不絕說出二十一條,其中涵蓋軍政、民生、情報,甚至包括允許九邊人才自由流動,換句話說,就是給遼東、遼西輸送更多人才。

        條件之苛刻,比之袁世凱與日本簽訂的《二十一條》,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
        史稱該協(xié)議為《寧遠二十一條》。

        不過對九邊軍頭們來說,二十一條損失的都是明國的利益,和他們沒多大關系。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唯一的不足是,若是照此執(zhí)行,劉招孫席卷大明的速度將會更快。

        劉招孫特別強調,只要嚴格遵守二十一條,在座各位不僅能獲得遼東每年二成的利潤,還能得到開原還許諾給每年五十萬白銀和等價值的南貨。

        對開原來說,這已經是很大的讓步。

        說完第二十一條,劉招孫端起酒杯,神色平靜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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