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德帝之所以選擇在這個時間點恢復言官制度,除了為新政進一步造勢外,還有一個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御史言官的厲害,廣德帝早有耳聞,可惜生不逢時,沒能親自領教這個群體的戰(zhàn)斗力,不過現在,機會來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廣德七年六月二十八日黃昏,有刺客手持長劍,徑直闖入兩宮太后居住的坤寧宮,欲刺殺太后,刺客擊傷守門太監(jiān),禁衛(wèi)軍統(tǒng)帥江流兒聞訊趕到,在前殿逮住了刺客。

        馬上有人把此事報告給廣德帝,廣德帝當即命人提審問罪,五城兵馬司指揮使鄧壽昌按律當場審訊。

        刺客自稱李好,薊州井兒峪人,沒說上幾句話,就開始顛三倒四,像一個瘋子。

        鄧壽昌再三訊問,可李好總是胡言亂語,什么吃齋、討封,問了數小時,也沒將實情供出。

        審判官不耐煩把他交給了刑部定論。交到刑部后,由郎中韓士相等人重新提審。

        這時李好似乎清醒了些,回答: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被鄰居李自強、李萬倉等人欺負了,他們燒掉我的柴草,我非常氣憤,就打算到京城告狀,擊鼓伸冤。于是我就在四月中旬來到京城。我是從東門走進來的,但我不認得路,只好一直往西走,半路上遇到兩個男子,給了我一柄劍,告訴我拿著這把劍就可以伸冤了,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可能一下子犯迷湖了,就走到皇宮宮門了,還打傷了許多人,最后被捉住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韓士相仍然難下結論,他認為李好是瘋癲之人,于是把情況上奏了廣德帝。

        刑部提牢主王之寀看出了蹊蹺。有一天,王之寀為牢中犯人分發(fā)飯菜,覺得李好決不像瘋癲之人。于是他決定再次審訊李好。為了讓他說出實情,王之寀對李好說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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