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死了人,不管在哪個年代都是要償命的。
可凌三麻子的孩子的確是夭折了。在沒有科技的情況下,誰也不敢證明說,不是凌大人治死了凌三麻子的兒子……
當(dāng)事者二人皆入土,也無從求證,這就成了冤案。
死了的凌大夫孤身一人,除了老娘,沒有妻子兒女,也沒有親兄弟。
他有幾個堂兄弟們,各自有家室,上有年邁父母,下有妻兒,不會替他出頭的。而凌大夫的年輕子侄們,個個沒有骨氣,還要靠租凌三麻子的地過日子,更不敢去報(bào)官。
事情不了了之。
凌三麻子承擔(dān)的責(zé)任始終只是打了人,未曾殺人。
打人不算什么大罪。
莊子里不乏有熱心者,看不過眼??舌l(xiāng)民們?nèi)ジ婀伲瑳]錢打點(diǎn)衙役,連衙門的門也進(jìn)不了,還可能把自己賠進(jìn)去。誰放著好好的田不種,去自找麻煩?
凌三麻子心里有底,并不怕什么,直到顧辰之和林翊前來搗亂。
他有點(diǎn)害怕,怕顧辰之真的把他送到順天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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